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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拉山口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设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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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拉山口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设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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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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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阿拉山口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设备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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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本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2015/5/8 发 布 站: 自治区 联 系 人: 伍波、穆瑞芳 联系电话: 0991-7922577、7925182 工程地址: 阿拉山口 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铁路局 招标范围: 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建筑面积(O): 0 计划投资(万元): 0 类 型: 设备采购 "建造师或总监: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 2015/5/8 报名截止日期: 2015-05-12 18: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暂无 " type="hidden" name="ctl00$ContentPlaceHolder1$hddTempGuid" id="ctl00_ContentPlaceHolder1_hddTempGuid" />资质说明:
(设备采购资质设备采购专业暂无) 建造师或总监" type="hidden" name="ctl00$ContentPlaceHolder1$hddTempManZZ" id="ctl00_ContentPlaceHolder1_hddTempManZZ"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WTZ2015-028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根据“关于下达乌鲁木齐铁路局2015年第二批更新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乌铁计[2015]229号)”,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务处审核通过的技术规格书,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阿拉山口站是区段站(国际换装站),包括宽轨场、准轨Ⅰ场、准轨Ⅱ场及换装场,宽轨车场与准轨车场横列并与换装场呈纵列混合式布置,各场规模如下:
宽轨场现有到发线10条,调车线15条,牵出线2条。
准轨Ⅰ场现有到发线7条,调车线10条,牵出线2条,货物线1条。
准轨Ⅱ场现有到发线7条,调车线15条,客停线2条,专用线1条。
根据阿拉山口站站场现状和专用调车机车的配属情况,在阿拉山口站和专用调车机车设置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和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状态 1 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 详见技术规格书 套 2 阿拉山口站 全新完好 供货人应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指导、验交、培训等工作。
2.2.2、设备报价方式:
本次投标报价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的总价(不含显示及控制软件的费用),包括出厂价、包装费、税费及运杂费、装卸费、备品(件)及专用工具费、安装材料费、测频及清频费、施工安装调试配合费、指导费、售后服务培训费等,运费包括运输方式(火车或汽车)和运输里程。 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
2.2.3、质量要求:
1)成熟的全新产品,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或新研制开发的产品。
2)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2.2.4、供货时间及供货方式:
1)供货日期: 2015年7月15日前,如果供货时间有变动,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按通知供货日期为准。
2)供货方式: 设备制造完毕出厂检验合格后,根据合同成套交货并由中标人办理运输。 设备包装按国家标准执行。 货到现场安装前由投标方自行保管。 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验的制造商; 3.2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2012至2013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原铁道部或国家铁路局的行政许可或CRCC产品认证; 3.5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铁路同类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用户使用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8日~5月12日每天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且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及收款收据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壹仟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叁万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且投标保证金需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4.3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13: 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15年5月13日18: 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015年5月13日19: 00前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5 年5月28日9:30~10:00报送投标书,地点为: 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5.4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5 年5月28日10:00,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 邮 编: 830011 联 系 人: 伍波、穆瑞芳 电 话: 0991-7922577、7925182 传 真: 0991-7925182 收款单位: 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开户银行: 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行 号: 105881000735 账 号: 14000142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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