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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农村地区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隐患交通设施整治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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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农村地区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隐患交通设施整治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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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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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农村地区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隐患交通设施整治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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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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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板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板芙镇农村地区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隐患交通设施整治工程项目III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3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GXZS14059 二、项目名称: 中山市板芙镇农村地区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隐患交通设施整治工程项目III 三、采购资金财政资金,投标上限价:177000.00元(项目预算价196712.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上限价,否则将导致废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中山市板芙镇农村地区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隐患交通设施整治工程,施工范围为板芙镇下辖各村。 (具体详见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施工工期: 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天完成整个工程项目;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须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5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 00,下午2: 30~5: 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 中山市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1幢32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购买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9:30。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9日上午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中山市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1幢326室(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5月29日上午9:3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1幢326室(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二、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中山市板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760-8650159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 中山市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1幢326室 联系人: 邝小姐 电话: 0760-88798811 传真: 0760-88796699 电子邮箱: gxzb_z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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