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广东省从化市鳌头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
广东省从化市鳌头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从化市鳌头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从化市鳌头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CZ2015-016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4日。
一、招标文件编号: CZ2015-0161。
二、采购项目名称: 从化市鳌头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 货物类。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 对从化市鳌头镇派出所辖区内的广场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路口、治安复杂场所等共计新建5个前端监控点。 后端配备相应的解码器、存储设备。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最高限价: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四)实施地点: 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五)工期要求: 必须在25个日历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实施和初步验收等工作,初步验收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期1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在1个月(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终验。 维护期自项目用户验收通过之次日开始为期3年。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备案证明。
七、购买招标文件: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27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5号窗(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网站( />(三)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
1.招标公告“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一)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八、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5年5月28日10:00~10:30。
十、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8日10:30。 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开标室。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 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李群枝;联系电话: 020-62161203;传真: 020-87875311;联系地址: 从化市鳌头镇前进路;邮编: 510940。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28866112;联系人: 刘小姐; 保证金咨询电话: 020-28866000-3;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 510635;传真: 020-28866414; 对外办公时间: 工作日8: 30-12: 00,13: 30-17: 00。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