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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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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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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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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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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受委托,对 崇明县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改造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询价 采购,特邀请合格的 供应商参加询价 。
一 、合格的 供应商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中小企业; (2)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3)具有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或其他省、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资质或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加报名及参加询价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报名及询价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5年1月份或2015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响应文件资料; (6)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供应商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供应商只能确定一家供应商参加询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崇明县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改造 2、招标编号:
SHXM-20-20150504-493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CMZFCG2015-033) 3、预算编号:
20-15-98947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改造 5 、交付地址: 详见询价通知书 6 、交付日期: 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 询价通知书 的获取 合格 供应商 可于 2015-05-07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5-05-15截止 ,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1、会员供应商和和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函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选择下载后填列盖章)原件彩色扫描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或其他省、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资质或以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5年1月份或2015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报价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参考样本见“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 →“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样本”);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 点击下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即可。 ) 6、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合格的供应商 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 询价通知书 并按照 询价通知书内 要求参加 询价 。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 询价通知书 ,逾期不再办理。 未按规定获取 询价通知书 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 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 提交的 响应文件、 资料 的内 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 ,如递交虚假 的响应文件、资料 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 供应商 承担。
四、 询价响应截止 时间 和询价时间 :
1、 询价响应截止 时间: 2015-05-21 10:00 。 迟到 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2、询价时间: 2015-05-21 五、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和 询价 地点 1、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 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开标室 2、 询价 地点: 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417室 。 届时请 供应商 代表持 询价 时所使用的 数字证书( CA证书 )参加询价 。
3、 询价 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 (2)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公告附件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公告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崇明县人民法院 |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25号 | 地址: 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21室 | 邮编: 202150 | 邮编: 202150 | 联系人: 顾剑 | 联系人: 张彪 | 电话: 59619270 | 电话: 69696988转8576 | 传真: 59619264 | 传真: 69699633 | 采购人: 崇明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25号 地址: 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21室 邮编: 202150 邮编: 202150 联系人: 顾剑 联系人: 张彪 电话: 59619270 电话: 69696988转8576 传真: 59619264 传真: 69699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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