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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嘉鱼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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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嘉鱼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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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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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嘉鱼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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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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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鱼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湖北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15]27号和鄂财建发[2015]31号文下达了嘉鱼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 招标人为嘉鱼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 嘉鱼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工程和PE供水管材及其管件采购。
2.2建设地点: 嘉鱼县牌洲湾镇、潘家湾镇、鱼岳镇、官桥镇、高铁岭镇和陆溪镇。
2.3建设工期: 153日历天。
2.4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 嘉鱼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工程; 第2标段: 嘉鱼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供水管材及其管件采购。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第1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近三年内(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与拟派五大员中的安全员一致)均须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6)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2、2013、2014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7)投标申请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和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备案登记表》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在有效期内),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8)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工程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本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与目前在建工程管理人员重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第2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E管材及其管件生产企业; (2)具有PE管材及其管件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3)具有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书; (4)近3年内具有PE管材及管件等类似设备生产销售业绩,信誉良好; (5)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 (7)近三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受贿等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和守信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须登陆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工。
5.2投标人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满足要求的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更换。 投标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20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止。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资料,获取资料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20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止。
5.3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9:00时整,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301(咸宁市双鹤路18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嘉鱼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嘉鱼县水利局 联系人: 陈主任 电 话: 13872177215 招标代理机构: 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咸宁温泉金泉湾路(金泉湾小区A1栋) 联系人: 吴正华 电话: 0715-8111103 电话: 0715-8111105(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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