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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东谟公园监控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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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东谟公园监控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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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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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东谟公园监控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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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快速干道系统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为东谟公园监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东谟公园监控工程 2.招标人: 沈阳市快速干道系统工程建设指挥部 3.建设地点: 沈阳市苏家屯区 4.资金财政资金 5.工 期: 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22日,共计15天(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6.招标范围: 东谟公园监控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 合格 8.投标人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 "[if !supportLists]-->3."[endif]-->具备辽宁省公安厅颁发的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if !supportLists]-->4."[endif]-->项目经理要求是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分包、挂靠;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2、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自2015年5月6日开始发售,截止时间到2015年5月10日16时整截止; 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8楼) 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600元/本。
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同时提供一套,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5月26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于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注: 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人: 沈阳市快速干道系统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人: 孙晶 电 话: 024-22565245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 110000 开户行: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公司账号: 21001383701052504198 联系人: 王琦 传 真: 024- 23229123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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