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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控系统设备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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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控系统设备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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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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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控系统设备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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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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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监控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采购编号: 伊GKZB1505040074 2、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3、采购代理机构: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 监控系统设备 5、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 详见项目说明及参数要求 6、交货地点: 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7、交货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8、计划金额: 346,915.00元。
9、验收方式: 用户单位自行验收合格。
10、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带所有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书、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壹份(须加盖公章)在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后,即可参与投标。
2、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投标企业须具备经销数字、网络办公或电子产品或监控设备等相应资格。
4、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单位负责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 设备安装时须与原监控系统集成,统一使用。 同时,中标企业负责集成后整体项目3年免费上门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如原有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企业不负责免费调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4日,每日上午8: 00时至11: 00时,下午14: 00时至16: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出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2015年5月28日上午9: 00 地点: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8日上午9: 00 开标地点: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林都大街10号)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圆整(从基本账户汇出)。
户名: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 23001674600052500429 开户行: 建行黑龙江伊春中心分理处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机构: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伊春市伊春区地址: 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 153000邮编: 153000 联 系 人: 陈 亮 联 系 人: 王威 电话: 0458-3879299 电话(传真): 0458-3870319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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