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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平翔监控设备及无线红外报警系统项目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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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平翔监控设备及无线红外报警系统项目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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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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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上海市平翔监控设备及无线红外报警系统项目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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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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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监控设备及无线红外报警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特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监控设备及无线红外报警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特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JDZFFSCG2015-001 2.项目名称: 监控设备及无线红外报警系统项目 3.项目预算: 119437元 二、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拥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 2.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 />3.供应商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竞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四、 谈判报名与领取谈判文件 1.时间: 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75号泰宸汇金商务楼907室); 3.售价: 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 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截止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 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75号907室 六、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75号泰宸汇金商务楼907室 3.电话号码: 021-59953197 4.传真号码: 021-59956189 5.联系人: 李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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